社科处通字[2022]047号
校属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办函[2022]5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社科处通字[2022]025号)要求,经过教师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师德师风审查、全校公示,学校遴选了12个项目推荐申报2022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经省教育厅评审,我校《我国困境青少年积极心理发展的测评体系、影响机制及追踪研究》等5个项目被批准为2022年度省级教育科学规划立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000元。
二、本次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重点课题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达教育科学研究专项经费,使用周期为2年;一般课题从学校“双一流建设经费”列支,当年使用不结转。学校将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如期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
附件:
1 关于2022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的通知
2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的通知(鄂教科规[2022]1号)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