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长江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作者: 时间:2022-09-22 点击数:

社科处通字[2022]046号


各相关学院及科研教师:

  根据《长江大学人文社科繁荣计划(2020-2025)》(长大校发[2020]41号)精神,学校正式启动长江大学社科基金202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年度项目

  2.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

  二、申报条件

  1.年度项目及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项目申请者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项目获批者必须申报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2.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尚未结题者、长江大学人文社科成果培育计划入选未结项者、获批长江大学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尚未结题者均不得申报;

  3.一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长江大学社科基金项目,项目申报者不得作为成员参与他人长江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

  三、资助额度

  年度项目和思政专项资助额度1-2万元。

  四、项目指南

  项目申报不设项目指南,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参照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指南,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教师围绕楚文化研究、区域经济研究、社会救助研究等进行项目申报。

  五、立项与结项要求

  1.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汇总、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2.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应不断提升申请书质量,力争获批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3.研究周期及结项要求。项目的研究周期为2年,获批重点项目的,若2年内成功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含单列学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直接结项;2年内未能成功获批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须公开发表1篇SSCI、A&HCI或CSSCI论文方能结题;获批一般项目的,2年内公开发表1篇北大核心论文或2篇普通本科高校学报论文即可结项。

  六、申报办法

  请申请者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对申请书进行审核、汇总,于2022年10月21日17:00前报至人文社会科学处(8教212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530339356@qq.com,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人按照附件提供的模板填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A3正反打印,中缝装订,提交纸质版各2份和电子版给学院科研秘书,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各学院科研秘书除了提交本学院申报人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外,还需提交1份加盖学院公章的《学院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曹馨丹 叶明珠

  联系电话:0716-8061197/8062703

 

  附件:

  1.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2.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3.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4.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

  5.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6.学院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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