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处通字[2021]017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湖北省教育厅定于2021年4月19日至6月21日,组织开展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150项,一般课题350项左右,专项资助重点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签名。
三、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四、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
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六、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公办本科院校限报12项。
七、提交时间:
1 2021年6月7日之前,提交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版到邮箱:709668907@qq.com;
2 2021年6月8日-10日,校内专家评审排序;
3 2021年6月11日-12日,校内网站公示报出名单;
4 2021年6月15日-16日,发放账号、上传申请书和活页;
5 2021年6月17-18日,提交纸质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A3打印,中缝装订,负责人和成员签名)到8号教学楼211室,电子版(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叶明珠
联系电话:0716-8062703
附件: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2.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3.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4.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