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长江大学科研合同/协议书盖章管理工作,促进科学研究发展和成果转化,根据《长江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长大校发[2018]244号),结合科研实际,制定科研合同/协议书审核盖章流程如下:
乙方合同:
1.科研项目负责人下载合同模板(附件1、2、3),若甲方提供了其它模板,需将模板交由项目科审核修改,同意使用后才能填写;
2.正确填写学校信息:乙方务必是长江大学,账户信息务必填写正确;
3.负责人手写签名后到项目科登记、加盖科研合同章;
4.要求甲方每份合同盖2个章(1个是骑缝章、1个在盖章页),手写签名。
注意事项:
1.合同原件要余1份给项目科办理项目登记时留存;
2.科研合同原则上不盖学校法人章,由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名;不盖学校章,盖科研合同专用章;若甲方要求加盖学校行政印章,也可酌情变更;
3.不按要求填写的合同/协议书,不盖章,不上账;
4.务必正反打印(方便扫描存档);
5.甲方加盖骑缝章和尾章;
6.户名:长江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长江大学支行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湖路1号长江大学东门旁
账号:1813 0961 0920 0000 808
甲方合同:
以长江大学为甲方对外签订的项目外协、采购、出版等合同需我院院长长审核并签字后才能盖科研合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