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1]140号)和《长江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长大校发[2022]51号)文件精神,针对有间接经费的纵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支出绩效。
1、项目范围
截止目前,有间接费用并能够提取的社科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教育部其它专项(立项部门为教育部社科司)、湖北省社科基金,以及其他在项目计划书或任务书中明确规定有间接经费的项目(其中长江大学务必为立项第一单位)。
2、间接费用的计提比例
人文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包含:到账经费的4.5%由学校统筹(3%返还项目所在学院,1.5%用于学校科研发展基金),即管理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根据团队实际占有资源情况,另行制定收取标准);由项目组统筹的绩效。
3、绩效提取的流程
(1) 项目负责人填写《长江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格式见附件),项目结项前,项目组可提取间接经费的50%,余下部分待结项后再予以发放。
(2) 打印《绩效支出申请表》,经项目依托学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签字盖章。
(3) 在学校个人收入申报系统中录入并导出绩效支出发放清单,与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一并报送至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