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研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30 点击数:

社科处通字[2022]054号

各相关单位:

2022年度学院(部)目标管理年终考核工作已经启动,根据《长江大学2022年学院(部)目标管理考核与奖励性绩效核拨方案》(长大校发[2022]136号),为了做好科研考核和社科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期

本次考核数据采集范围为2021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15日;

二、考核数据采集方式

教师个人科研成果(论文、著作、决策咨询报告等)和参加的学术会议由各学院组织教师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学院举办的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由科研秘书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各学院对本院科研成果进行初审,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科研成果奖、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由社科处提供数据供各学院核对。

三、时间要求

1. 12月5日前:各学院完成数据填报和初审工作;

2. 12月8日前:社科处审核、汇总数据并填报发展指标数据表;

3. 12月9日-10日:社科处网站公示考核数据;

4. 12月13日前:社科处上报发展指标数据。

四、其他要求

社科处各项考核任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项目管理类:叶明珠  0716-8062703

成果管理类:钟兴旺  0716-8061197

学术活动类:何  翠  0716-8062703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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