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处通字[2022]035号
各相关单位:
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是国家推进实施的重大文化工程,旨在通过整合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资源,实施公园化管理运营,实现保护传承利用、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功能,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集中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充分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久影响力、革命文化强大感召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强大生命力。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研究力量,最大程度地凝聚社会智力资源,为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课题研究工作,现就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决策部署,立足推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积极探索新时代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新机制,加快构建以国家文化公园为主体的文化遗产保护地体系,针对当前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中存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开展具有原创性的课题研究,为推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规划、建设与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决策咨询。
二、课题指南
带*为重点课题,题目可以自定。
(一)基础类
1*、荆楚文化演化过程与内涵阐释、价值挖掘、形象凝练
2*、荆楚文化要素组成、要素代表与区域分布
3*、荆楚文化基因、特色与国际影响
4、荆楚文化重大事件、人物、故事研究整理
5、荆楚文化标志性文物文化和旅游资源研究整理
6、湖北长江水利文化与航运史研究整理
7、近代湖北工商业文化研究
8、湖北红色文化资源整合与创新利用研究
9、湖北三国文化遗存调查报告
10、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发展战略
(二)技术类
11*、国家文化公园四类功能区的识别与(湖北段)规划布局
12*、湖北文物文化资源保护风险预测与关键技术研究
13*、荆楚文化传统利用区建设保护重点、难点与案例研究
14、文化生态系统保护的生态修复、空间调控技术与案例研究
15、荆楚文化资源数字化传播与湖北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数字传播平台建设重点、难点与区域集成路线
(三)机制类
16*、“省负总责”要求下湖北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路径与体制创新研究
17*、文旅融合与跨部门协同的机制与政策创新研究
18*、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立法与标准体系研究
19*、长江国家文化公园跨政区功能区协同共建机制与案例研究
20、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重点工程保护建设投融资机制创新与案例研究
21、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重点工程保护建设营运机制创新与案例研究
22、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制优化研究
23、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与文化事业单位改革重点、路径研究
24、文化公园建设的国际比较研究
25、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科技支撑体系研究
三、项目申报类别与资助额度
项目申报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15项,每项资助3万元;自筹项目不限,但研究课题要和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相关。
四、申报要求
1、课题指南是围绕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重大布局提出的指导性研究方向,申报人可参照课题指南,结合学科特点和前期研究成果,就某个角度或突出问题设计研究重点,拟定选题。
2、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或参与一项课题。申报重点项目课题主持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拥有硕士学位。
3、申报者应具有科学合理的研究团队和相关学科的研究基础,能发挥团队优势,并能取得标志性成果。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
五、项目评审
项目申报结束后,湖北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将及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予以公示。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六、项目结项
具体结项要求:
所有研究项目必须在2023年2月底前完成结项。取得以下成果条件之一的可办理结项:
1、学术专著1部(含出版合同)(第一作者);
2、在供各级领导参阅的内参发表研究报告2篇
3、在CSSCI收录期刊(来源刊)上发表论文1篇;
4、撰写研究报告1部(重点课题不少于3万字,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不少于2万字)。研究周期内,需在7月底和8月底前以研究专报形式分别提交1篇以上阶段性研究成果,每篇字数为5000字以内(重点说明研究背景、问题分析和对策建议,语言精练、平实,避免学术化)。
所有课题研究成果皆须注明“湖北省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研究课题资助”字样,并标注项目名称与立项编号。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于结项评审:
1、相关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智库要报》、教育部《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中央级内参或被湖北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研究专报》采纳的;
2、被省部级以上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的(需提供证明);
七、课题评奖
项目结项后,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根据采纳和批示情况,以“湖北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研究优秀成果奖”的形式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八、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本年度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申请书纸质文档(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5份(1份原件,4份复印件)报送至我处项目管理科(8教211室),同时将电子文档(文件名称格式:课题名称+申报单位+申报人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70966890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叶明珠
联系电话:0716-8062703
附件:2022年度湖北省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