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24 点击数:

社科处通字[2021]040号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持续繁荣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教育厅、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办公室近日发布了2021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鄂教思政函[2021]6号),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八批)

 2.202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所在工作单位为在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具备条件的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的申请。(2)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省教育厅各类项目。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将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有关项目。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但应经项目高校同意并报省教育厅批准。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至10月8日。

 2.申请人须认真研读项目申报说明,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本次申报启用2021年版申报书,请务必按照新版本填写申请书。申报书纸质材料全部双面印制,每项申报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单独粘贴申请书封面。档案袋由我处统一提供,请申报人及时来领取。

 3.纸质版:一式5份,申报评审书与申报评审书附件(填写目录和页码;若胶装,请用白色封皮)分开装订;

   电子版:申报评审书、申报评审书附件和汇总表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叶明珠、曹馨丹

 联系电话:0716-8062703、8061197

 办公地点:8号教学楼211室、212室

 电子邮箱:709668907@qq.com

 

 附件:

  1.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八批)(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说明

  2.202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说明

  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评审书(2021年版)

 4.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2021年版)

 5.XX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中青年理论家申报材料汇总表(2021年版)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年9月24日

 

 

收款单位:长江大学   帐号:17260401040001328     开户行:湖北省荆州市农行 荆州长江大学支行 法人代表:冯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0007570096219
电话:0716-8060558    丨  传真:0716-8060558  丨   地址: 湖北荆州市南环路1 号 长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