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处通字[2021]013号
各相关单位: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已经启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和省教科规划办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6项。
二、组织实施
本次申报推荐工作由社科处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至社科处后,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校内初审并择优上报。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中1份作为省级初评备用),参评成果原件1份。
2.报送《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电子版,以及《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3.申报时间截止到5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4.有关申报材料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http://onsgep.moe.edu.cn。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兴旺
联系电话:0716-8061197(办)
电子邮箱:17583634@qq.com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