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江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作者: 时间:2020-12-08 点击数:

社科处通字[2020]043号

各相关学院及科研教师:

 根据《长江大学人文社科繁荣计划(2020-2025)》(长大校发[2020]41号)精神,为实施学术梯队接续计划,促进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学校正式启动长江大学社科基金202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年度项目

2.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

3.学生工作研究专项

二、申报条件

1.年度项目及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项目申请者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项目获批者必须申报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学生工作研究专项申请者应为我校在编在岗辅导员;

2.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题者、长江大学人文社科成果培育计划入选未结项者、获批长江大学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尚未结题者均不得申报;

3.一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长江大学社科基金项目,项目申报者不得作为成员参与他人长江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

三、资助额度

年度项目和思政专项资助额度1-2万元;学生工作研究专项由学工处确定额度。

四、项目指南

1.项目申报不设项目指南,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长江大学人文社科繁荣计划(2020-2025)》(长大校发[2020]41号)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参照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指南,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教师围绕楚文化研究、区域经济研究进行项目申报

2.学生工作专项根据学生工作部要求结合项目选题进行申报,申报公告由学生工作处另行通知。

五、立项与结项要求

1.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2.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应不断提升申请书质量,申报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项目的研究周期为2年,获批重点项目的,若2年内成功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含单列学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直接结项;2年内未能成功获批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须公开发表1篇SSCI、A&HCI或CSSCI论文方能结题;获批一般项目的,2年内公开发表1篇北大核心论文或2篇普通本科高校学报论文即可结项

3.学生工作专项项目结项办法由学生工作处决定。

六、申报办法

请申请者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对申请书进行审核、汇总,于2021年1月4日17:00前报至人文社会科学处(8教212室或211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530339356@qq.com,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人按照附件提供的模板填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A3正反打印,中缝装订,提交纸质版各2份和电子版给学院科研秘书,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各学院科研秘书除了提交本学院申报人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外,还需提交1份加盖学院公章的《学院申报汇总表》;

3.学生工作专项申报材料按学生工作处需求报送。

 

联系人:曹馨丹 叶明珠

联系电话:0716-8061197/8062703

 

附件:

1.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2.2020年国社科《课题论证》活页

3.2020年国社科申报数据代码表

4.2020年思政专项申请书

5.2020年思政专项活页

6.学院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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