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文科科研机构运行经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18 点击数:

社科处通字[2020]031

 

各相关单位:

依据《长江大学科研机构管理与运行实施细则(试行)》(长大校发[2019]237号),参照校级科研机构中期考核结果,经处务会研究并报学校领导审定,决定划拨2020年文科科研机构运行经费(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依托学院要高度重视科研机构建设,加强管理,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落实经费投入及各项建设措施,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2.各科研机构要突出服务导向,建立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理论创新和应用对策研究,努力把科研机构建设成为聚集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高地,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和一流的咨询服务。 

3.各科研机构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加强对运行经费的使用和监管,我处将对建设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绩效进行跟踪检查,并作为后续经费投入的依据。

4.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原则上同意各依托单位变更科研机构负责人的申请。

 

附件:2020年长江大学文科科研机构运行经费指标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916


 

附件

2020年长江大学文科科研机构运行经费指标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别

经费指标(单位:万)

1

湖北省荆楚文化研究中心

省级重点基地

12

2

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

省级重点基地

12

3

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省级重点基地

12

4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省级科研平台

5

5

长江大学翻译研究中心

校级科研平台

7

6

长江大学社会救助研究中心

校级科研平台

7

7

长江大学江汉平原农村经济研究所

校级科研平台

3

8

长江大学社会发展哲学研究所

校级科研平台

3

9

长江大学预备役部队心理教育训练研究中心

校级科研平台

3

10

长江大学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

校级科研平台

3

11

长江大学东学西渐国学研究与传播中心

校级科研平台

3

12

长江大学廉洁建设研究中心

校级科研平台

3

13

长江大学体育教育研究中心

校级科研平台

3

14

长江大学荆楚体育文化研究中心

校级科研平台

3

15

长江大学公文写作研究中心

校级科研平台

3

16

长江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校级科研平台

3

17

长江大学艺术创作研究中心

校级科研平台

3

合计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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