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长江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29 点击数:

社科处通字[2021]046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长江大学社科基金2021年度项目申报公告》的要求,经教师个人申报,专家组严格评审,面向全校公示,共有38个项目(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21项,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2项,委托项目4项)通过学校审定,准予立项。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2021年10月29日-2023年10月28日。各学院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相关项目负责人要尽快展开课题研究,多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二、项目负责人要积极申报各级各类人文社科项目,发表的相关论文或专著等研究成果,均应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编号。

 

 附件:2021年度长江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立项一览表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年10月29日

收款单位:长江大学   帐号:17260401040001328     开户行:湖北省荆州市农行 荆州长江大学支行 法人代表:冯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000757009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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