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社科基金“深度学习”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8-10 点击数:

社科处通字[2021]033号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实践要求,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现开展2021年“深度学习”专项课题研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阐释其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为思想建党、理论强党贡献力量。

 二、申报形式

 本次“深度学习”专项课题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应具有一定学理支撑的理论研究文章、报告或著作等。

 三、申报条件

 本次“深度学习”专项课题申报要求与“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密切相关,不限定是否已经发表,其他条件参照2021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要求执行。已获得“深度学习”——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项活动拟立项的,不能申报本次专项课题。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1.本次“深度学习”专项课题与2021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同时同系统进行申报。

 2.本专项课题的成果统一申报在“政治组”,并需在成果名称前标注“深度学习”字样,如“深度学习—成果名称”,未标注的不予认定。

 3.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8月20日

 网上审核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8月24日

 4.实物材料相关要求参照2021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要求执行,请参照2021年3月2日发布的社科处通字[2021]011号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长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  http://rwsk.yangtzeu.edu.cn/info/1045/1828.htm。若是已发表的成果,无需查重报告;若是未发表的成果,则需要提供查重报告的纸质版1份。

 5.受理实物材料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8月27日。

 五、支持立项

 研究成果经评审后,择优立项,予以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支持,资助经费1万元/项。

 六、参考选题

 选题提供研究方向和范围,申报者可据此设计具体题目。

 1.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贯穿我们党百年奋斗主题

 2.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精神之源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的人民民主

 4.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

 5.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和人类文明新形态

 6.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

 7.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联系人:叶明珠0716-8062703;曹馨丹0716-8061197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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