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长江大学社科基金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02 点击数:

社科处通字【2021】014号


各相关学院及科研教师:

根据《长江大学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从党的百年伟大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学校正式启动2021年度长江大学社科基金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者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资助额度为0.3万元-0.5万元/项;

3.此项课题成功立项者,必须申报省级及以上的党史研究专项课题。

二、党史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详情请见附件1。

三、立项与结项要求

1.立项 学校组建立项评审小组,由校内外党史研究专家学者、党群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等组成,对各相关学院及科研教师报送的课题申报书进行集体评审,择优立项;

2.结项 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结项:规定期限内提交1份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1)研究报告被评为“长江大学党史党建学术交流研讨会”入选论文;2)研究报告被校级及以上党组织采纳;3)研究报告在公开报刊发表。

四、申报办法

请申请者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对申请书进行审核、汇总,统一于2021年5月10日17:00前报至人文社会科学处(8教212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530339356@qq.com,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人按照附件2提供的模板填写《2021年度长江大学社科基金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A4正反打印,提交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1份,所在学院对报送的申请书进行认真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2.各学院除了提交本学院申报人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外,还需提交1份加盖学院公章的《课题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曹馨丹 叶明珠

联系电话:0716-8061197/8062703

附件:

1.2021年度长江大学社科基金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2.2021年度长江大学社科基金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3.2021年度长江大学社科基金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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